化學實驗室廢液處理5點事項:
一、搬運、收集、處理及棄置化學廢液廢料,應按照國家規定要求來進行。所有化學廢液廢料應送到化學廢料處理中心作處理。
二、化學廢液廢料應存放在特定的容器內,使用質量優良的安全瓶蓋保護,以免在日常處理、貯存及運送期間引致泄漏。
三、化學廢液廢料處理中心提供三種不同的廢料收集容器,容量各為二十公升,放在實驗室內,儲備多套廢液收集瓶蓋,以備不時之需。三種廢料收集容器分別注明「酸性廢料」、「堿性廢料」或「有機廢料」。使用前必須查看清楚標簽,并將廢料棄置在指定的廢料收集容器,避免與不兼容的廢料混合。
四、使用者必須于棄置廢液廢料的記錄表填上棄置之化學廢料名稱及確實容量。此外,亦應記錄實驗室內化學廢料的總貯存量及種類,并要定期更新。
五、在運送化學廢液廢料往處理前,應選擇合適地點作臨時貯存之用。該地點應鄰近廢料產生處,以減低處理上的問題并有利于監管。另外,亦應張貼告示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五、在運送化學廢液廢料往處理前,應選擇合適地點作臨時貯存之用。該地點應鄰近廢料產生處,以減低處理上的問題并有利于監管。另外,亦應張貼告示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